關鍵詞 | 礦用通訊電纜MHYV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絕緣
5.2.1 絕緣采用聚烯烴電纜料,其性能應符合HG 2-1398標準電纜料的規定。
5.2.2 絕緣應緊密擠包在導體上,且應容易剝離而不損傷導體或鍍層。絕緣表面應光滑,色澤均勻,不應有裂縫及其他損傷。
5.2.3 絕緣標稱厚度應符合表5—13的規定,其薄點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減0.05mm,絕緣厚度的平均值應不小于規定的標稱值。
線組
5.3.1 絕緣線芯應絞合成線組。一對線芯應采用對絞,絞合節距不大于120mm;二對線芯可采用星絞或復對絞;六芯電纜允許采用同心式絞合或復對絞結構,其節距均不大于150mm.
5.3.2 成對的絕緣線芯應采用不同的顏色,一對線組不推薦優先選用顏色;二對或星絞組四根絕緣線芯的絕緣應為紅、藍、白、綠四色。六芯和五對及以上線組應采用全色譜標志,并應符合YD/T322標準的規定。
鎧裝
5.8.1 MHYV22、MHYA22、MHYP22型電纜的內護套外應采用雙層鍍鋅鋼帶或經過涂漆防腐處理的鋼帶鎧裝,鋼帶鎧裝見表8、表10和表12的規定,其性能應符合GB/T2952標準的規定。
5.8.2 MHYV32、MHYA32、MHYP32型電纜的內護套外應采用鍍鋅圓鋼絲鎧裝,鍍鋅圓鋼絲直徑見表9、表11和表13的規定,其性能應符合GB/T2952標準的規定。
外護套
5.9.1 電纜外護套應采用藍色聚氯乙烯材料,其性能應符合GB/T8815標準的規定。
5.9.2 外護套應緊密擠包在鋁---聚乙烯粘結護層或銅絲編織層、鋼帶(鋼絲)鎧裝層上(若有),且應容易剝離而不損傷絕緣、內護套或銅絲編織層、鋼帶(鋼絲)鍍鋅層(若有)。外護套表面應平整、色澤均勻,無裂縫、氣孔、夾雜或其他機械損傷。
外護套標稱厚度應符合表5—13的規定,其平均值應不小于規定的標稱值。鋼絲鎧裝電纜外護套薄點的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的80%—0.2mm,其他型號電纜應不小于標稱值的85%—0.1mm。
5.9.4 電纜外護套老化前、后的機械性能應符合MT818.14標準表9的規定。
外護套
5.9.1 電纜外護套應采用藍色聚氯乙烯材料,其性能應符合GB/T8815標準的規定。
5.9.2 外護套應緊密擠包在鋁---聚乙烯粘結護層或銅絲編織層、鋼帶(鋼絲)鎧裝層上(若有),且應容易剝離而不損傷絕緣、內護套或銅絲編織層、鋼帶(鋼絲)鍍鋅層(若有)。外護套表面應平整、色澤均勻,無裂縫、氣孔、夾雜或其他機械損傷。
5.9.3 外護套標稱厚度應符合表5—13的規定,其平均值應不小于規定的標稱值。鋼絲鎧裝電纜外護套薄點的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的80%—0.2mm,其他型號電纜應不小于標稱值的85%—0.1mm。
5.9.4 電纜外護套老化前、后的機械性能應符合MT818.14標準表9的規定。
5.9.5 電纜外徑應符合表5—13的規定。在電纜的同一截面上,所測得的大外徑和小外徑之差(f值)應不超過規定的電纜外徑的15%,測量兩處,取大值。
5.10 礦用通信電纜MHY32成品電纜
5.10.1 電纜導電線芯不得有斷線、對間連電、混線現象。
5.10.2 電纜任意對線組的工作電容應不大于0.06 F/km。
5.10.3 耐交流電壓性能:電纜絕緣線芯間及絕緣線芯與屏蔽及鎧裝層間(若有)應能經受歷時1 min、1.5kV交流電壓的試驗,不允許有擊穿和閃絡現象。
5.10.4 電纜在500m長度上任意兩對線芯間的遠端串音衰減應不小于70dB。
5.10.5 電纜工作對的直流電阻差應不大于環阻的2%。
5.10.6 電纜的衰減常數應符合表4規定。
5.10.7 電纜在1km長度上每根線芯的電感應不大于800